財政部表態原則上同意重慶開征高檔商品房房產稅,無疑印證了房產稅到來的腳步。這也使得此次“重慶版”的房產稅試點,被賦予了更為明確的全國性意義。
1月13日,《華夏時報》記者在對一位地方財政廳負責人進行采訪時了解到,盡管目前僅有重慶、上海兩個城市在進行房產稅試點,但首批試點預計會在2011年到2012年期間再增加兩個左右,以便進行政策效果的比較和參照,并且在未來五年時間里,適用于全國的房產稅框架性辦法將逐步成熟。
房產稅五年規劃
“按照中央的部署,對房產稅推廣至全國有一個五年左右的規劃,”《華夏時報》記者從一位地方財政廳負責人處了解到,“也就是說,房產稅從開始試點到最后制定出一個相對成熟并能適用于全國的框架性辦法,大概需要5年左右的時間吧。”
事實上,從2010年3月份開始,隨著房地產市場調控的不斷升級,各方對物業稅、房產稅開征試點的消息就不絕于耳。而其中唯一能確定的,是推進房產稅的改革方向。
2010年9月29日,國務院出臺新一輪調控政策也就是“新國五條”時,明確提出:“加快房產稅改革試點工作,并推廣到全國。”而在10月底,中央關于制定“十二五”規劃的建議中提出,“研究推進房地產稅改革。”
時至今日,這個房產稅全國推廣的“五年計劃”,盡管聽上去相當宏大,但同樣值得各方期待。
上述地方財政廳負責人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中央關于房地產稅改革的第一階段目標,是建立一個相對可行的框架性房產稅征收辦法。而這一辦法則主要是以未來進行房產稅的試點方案為“藍本”,綜合其他試點城市征收經驗進行制定。
據記者了解,目前我國房地產稅收主要集中在三個環節,即開發環節、流通環節和保有環節。此次決策層提出的房產稅改革,主要是加快推出房地產保有環節的稅收。目前,保有環節的主要稅種只有城鎮土地使用稅和對經營性房地產征收的房產稅,而且實際的征收率較低。
“事實上,到目前房產稅改革實施的難度非常大。”清華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劉洪玉表示,房產稅如果在全國推廣,將涉及中國地方財稅體制的長期制度建設,房產稅的征收方式、應納稅范圍、稅基、稅率等,都需要反復試點,因此并非一朝一夕的事。
上述地方財政廳負責人還表示,首批房產稅試點城市應該不止重慶、上海兩個。在2011年到2012年期間,試點城市的數量預計會增加到四個左右,“這樣才有比較和參照的意義。”而根據中央的部署,試點城市的房產稅征收方案也都將各有側重。